为认真总结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的经验,主动适应新形势、新要求,进一步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,提高招商引资综合能力和实际效果,现提出如下意见。
一、提升招商引资工作首位度
1.强化招商引资思想认识。当前,招商引资是增加区域经济有效投入的主要途径,是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主要抓手,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保证,是一项事关六安绿色振兴成败的大事。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对绿色振兴的重大意义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,提高招商引资工作首位度,抢抓当前多重政策叠加机遇,发挥革命老区、资源禀赋、交通区位、要素成本和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,坚持招大引强、招高引新、招才引智,汇聚加快发展的一切积极因素和强大合力,真招商、招真商,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,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党委和政府、市开发区工委和管委、市直各单位)
二、聚焦招商引资主攻方向
2.突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。充分发挥主导产业优势,围绕已经形成的高端装备制造、电子信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绿色食品饮料等产业,细分产业发展重点领域,瞄准每个产业的国际前100强和国内前50强,强力引进产业层次高、集聚能力强、带动效应大、延伸配套好的支柱型项目,同时研究锁定相关配套企业,全力引进补齐、延展、壮大主导产业链条的配套项目,构建工业经济发展的骨骼。各县区、市开发区要紧紧围绕首位和主导产业招大引强,并着力引进建链、强链、补链项目,带动形成产业集群,打造相关产业基地,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投创中心、市直招商组成员单位)
3.突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。深入研究合肥都市圈、武汉都市圈以及长三角区域的优势产业,摸排产业链分布,高位承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集成电路、新型显示、智能终端,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整车设计、动力电池、驱动电机及电控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和研发类项目,以及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中的中药饮片颗粒剂、医疗器械、生物科技、健康医疗等创新型项目,力争在产业链关键环节、关键技术、关键零部件招商上求突破,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群,培育实体经济新的增长极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投创中心、市直招商组成员单位)
4.突出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。坚持在合肥都市圈错位布局、互补发展,立足生态和资源优势,大力引进文化体育旅游、健康医疗养老、现代智联物流等提升城市功能的服务业项目,推进全面协调发展。坚持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,着力引进设计研发、科技孵化、信息技术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,提升产业综合配套服务能力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投创中心、市直招商组成员单位)
5.突出以招才引智为依托。坚持以项目聚人才、以人才带项目。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求,着力引进创新创业人才、科技领军人物和学科带头人,以及带技术、带项目、带资金的优秀团队。依托现有优势企业和研发平台,广泛对接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,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的研发机构,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。组织、人社、科技等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,加强组织协调,合力做好招才引智工作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科技局)
三、明确招商引资责任分工
6.加强招商引资市县统筹。市委、市政府以引导产业投向、服务重大项目为重点,加强对各县区、市开发区产业定位布局的统筹指导,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引进落地与政策保障中出现的难题,围绕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做好引导基金、基础设施、教育医疗、生活消费等配套和支持,促进产城融合发展。市、县区要统筹加强招商队伍建设,保障招商干部编制和工作经费,选配一批知晓政策、熟悉经济、事业心强、勇于担当的干部从事招商工作,坚持在招商一线锻炼干部、选拔干部。市、县区招商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,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综合协调、政策研究、宣传推介和督查考核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编办、市投创中心、市商务局)
7.发挥县区和开发区主体作用。各县区、市开发区要将招商引资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,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“头雁”作用,亲临招商一线,亲自谋划招商工作。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重点,分产业、分行业组建专业化招商队伍,针对长三角、珠三角、环渤海、港澳台、日韩等主要资本输出地,聚焦国际国内500强、知名民企、上市公司、独角兽企业等产业或行业龙头,每月形成切实可行的项目清单、目标清单和活动清单,变等商上门为主动登门,开展精准招商。对有实质性招商引资任务和目标的出国(境)团组,市里将优先给予支持。同时,开发园区要谋划一定区域以吸纳科技含量高、发展前景好、创新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入驻,培育新兴血液,增强企业储备。要积极做好项目的评估论证、对接洽谈、签约把关、安商服务等工作,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。支持开发园区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内部分配机制,探索实行聘任制、竞争上岗制、绩效考评制,以激发开发园区活力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党委政府、市开发区工委管委)
8.推进市直单位专业化招商。全面整合市直产业招商组和驻外联络处,不再设立驻外联络处。将市直原有产业招商组调整为电子信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、新材料、现代农业及食品医药、现代服务业(文旅)等6个产业招商组,成立投资机构、高科技人才团队2个专业招商组和1个综合招商组,每组分别由市委、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府、市政协领导同志牵头挂帅,市直相关部门参加。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安排1名精兵强将专事招商,具体由各组牵头领导统筹,市委组织部负责把关。各招商组要聚焦主责主业,深化产业研究,分析产业链上下游和横向协作配套关系,绘制产业链全景图。瞄准央企、行业龙头企业(国际前100强和国内前50强)、投资机构和高科技人才团队等,建立重点企业信息库。围绕产业发展重点,每年共谋划100个达到预可研深度的重大招商靶向型项目,收录重点招商项目册。市直招商组要围绕“一图一库一册”,有针对性地拜访目标企业和核心人员,对接收集有效项目线索,每年引荐相关产业相应数量项目线索且签约落户的,视为完成小组目标任务。市直其他部门也要抓好招商引资工作,利用一切资源和渠道,收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有价值项目线索,拓展项目的源头活水。(责任单位:市投创中心、市直招商组成员单位、市直相关部门)
9.汇集多元化招商力量。支持开展委托招商、代理招商,面向经济发达地区,广泛对接境内外招商中介机构、行业协会、商会、在外人才协会、知名专家学者等,购买社会招商服务,提升招商活动市场化水平。选择有广泛人脉资源的退休老同志、老企业家和热心招商的社会知名人士,聘请为招商顾问参与招商。深化以商招商,促进已落地企业推介引进合作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,形成引进一个、带来一批的联动效应。建立社会引资人奖励制度,对社会引资人引进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,按项目实际形成固定资产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, 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,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,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热潮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投创中心、市经信局)
四、强化招商引资政策支持
10.优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。推动政策粗放向举措精细转变,充分发挥各地的主观能动性,市政府不再制定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。各县区、市开发区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,坚持算大账、算长远账的原则,综合分析项目引进所能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和外溢社会效益,制定出台契合本地实际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报市政府备案。对于新引进工业项目,建设多层厂房的可给予补贴,同时可参考项目对地方财政贡献给予相应奖励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,可实行“一事一议”,参考项目落地成本、投资进度、投产情况、生产经营状况和对经济发展贡献度,可给予设备投资补助、财政贡献奖励、投资基金跟进、运营成本补贴、流动资金贴息、工程进度和投资绩效奖励等一项或多项政策支持。注重国家、省、市产业扶持政策衔接落实,放大政策联动效应,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建设。强化招商合同动态管理,县区政府(管委)要认真履行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、协议,同时,各级各部门要担负起监管责任,加强对企业履约情况的跟踪督查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投创中心、市商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局 、市科技局)
11.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。不断壮大市、县区产业引导基金规模,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杠杆作用,通过合作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等方式,到2020年全市范围内要形成总规模不低于60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。鼓励市内龙头企业或拥有资源的机构发起,以参股、控股或其他形式设立专项产业基金,针对有投资价值的相应产业投放。积极运用产业引导基金,撬动扶持重大招商项目和战新、高新项目,并选择灵活退出机制,不撒胡椒面。对大型央企、国际国内500强、上市公司、独角兽企业等投资的项目,可利用国有资本引导社会资本、金融资本参股投资,吸引重大项目落户建设。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科技含量高、创新能力强、商业模式新的种子期、初创期科技型项目,可直接采取股权、债权等方式进行天使投资,催生一批新兴产业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局、市金融监管局、市产投公司)
12.加大土地、人才和用工等要素保障。市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争取用地指标,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积极争取省级预留用地计划,优先保障重点招商项目土地供应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项目保障机制,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提供优质服务,积极做好用地报批、挂牌和办证等工作。组织、人社、科技部门要为引进人才和保障用工设立专班健全机制,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扶持政策,不仅要给予一定的创业补助,还要在住房、生活、社保、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全力保障落地企业用工需求,支持各地发展职业教育,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、订单式培养,设法提高技能人才本地就业比重。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对落地企业开展用工岗前就业技能培训的按政策予以补贴。畅通落地企业人才公共服务渠道,为企业引进员工免费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。各县区、市开发区要加强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,增强项目承载能力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发改委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人社局、市教体局、市科技局)
五、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流程
13.加强项目动态管理。全面落实项目工作责任化,各地要建立招商项目台账,强化项目管理,明确项目责任,加快项目推进。市、县区招商部门要按月收集汇总线索项目,分产业、分区域交由相关县区、市开发区专业团队跟踪洽谈。各县区、市开发区对线索项目要建立项目承接机制,完善重点线索项目库,将责任明确到具体专业团队,确保项目快速承接、充分论证,并尽快签约落地。对已签约项目要建立帮办机制,全程帮办,提供保姆式服务,做到招商安商并重,服务项目签约、开工、建设、投产运营全过程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投创中心)
14.建立项目论证会商制度。市、县区分级分层对招商项目进行会商论证,严把项目准入关,提高招商质效。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要建立招商项目会商准入机制,成立项目会商小组,对拟引进项目的土地、规划、环保、节能、安全和税收贡献等进行评估,避免高耗能、高污染、高排放、低产出的项目落户。同时,对企业诉求的可行性、可控性也要进行全面评估。重大项目、“两新”产业和科技研发类项目,要建立项目论证小组,邀请权威专家和有关专业咨询机构参与,重点对项目产业层次、投资强度、综合效益、风险防控等进行评估论证,做到科学决策,防控风险。对于市本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、落户市中心城区的服务业项目,由市招商引资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权威专家进行评估论证,不断提高招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投创中心、市发改委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应急局、市财政局)
15.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。市、县区要围绕在谈未签约、签约未开工、开工未建成、建成未达产项目,制定项目推进清单,建立清单调度机制,分阶段明确责任事项、时间节点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通过清单调度推进落实。市招商引资领导组每季度对全市5亿元以上在谈未签约、签约未开工项目进行调度,研究解决问题,加快项目推进。市级相关负责同志坚持以项目问题为导向,适时开展专题调度,协调解决项目具体问题。市招商部门每月对在谈未签约、签约未落户的重点项目进行调度,市经信部门每月对已开工未建成、建成未达产的工业项目进行调度。各县区、市开发区每月对签约项目的开工建设、投产运营情况进行调度,推进项目早开工、早建成、早达产。(责任单位: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、市投创中心、市经信局)
六、健全招商引资考评机制
16.完善考评体系。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和考评办法,将签约项目、开工项目纳入招商引资目标管理体系,按照简便、易行原则优化考评指标,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引进项目的质量评先评优,加强与省政府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的衔接。招商引资实绩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体系等考核范围,并提高考核权重。(责任单位:市委督查办、市投创中心、市商务局、各县区政府、市开发区管委)
17.加强督查调度。严格落实招商引资项目月度通报、季度核实、年终评估等制度。由市招商部门牵头,按月调度通报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,按季度现场核查项目开工、到位资金、投产运营以及合同履约等情况。年终由市委督查考核办牵头,会同市招商引资领导组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,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,考核结果以市委、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。(责任单位:市委督查办、市投创中心、市商务局、市人社局)
18.严格兑现奖惩。对超额完成年初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、市开发区,根据超过比例和项目质量权重,评出先进单位和突出贡献单位,分别给予3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,并优先安排土地指标。对新引进50亿元以上并开工项目的县区、市开发区,给予1000万元奖励。个人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,作为其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。对于招商团队和个人的奖励,执行省委、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。对当年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,连续两年未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,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通报批评。